2024-03-15

生命的意義

許多時候不免覺得,死刑對於那些心存惡意,對幼兒殘忍施虐的變態大人來說會否太過簡單便宜了?他們是如何凌遲一個幼小生命的?讓他們活著,一輩子活在對自己所犯惡行的罪惡感裡,會不會才是一個真正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法?給予無可赦免的徒刑,用餘生去懺悔,用全身上下每個細胞去感受,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?是什麼樣的動機讓自己下得了這般的毒手?

前提當然是還有罪惡感。沒有也無妨,用餘生去獄中體會行屍走肉的滋味,去牢裡感受遭世人唾棄的無助。無論如何,只有活著才有機會感受到何謂痛苦,也才有機會「享受」被各種負面情緒啃嚙的時刻。

死對這類人來說的意義是什麼?他們並不在乎生命,輕率對待,所以更應該讓他們好好活著去感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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